武汉一公司“共享”正版测绘软件被判赔偿308万元 |
来源:荆楚网 发布日期:2010-2-3 11:46:30 |
荆楚网消息(楚天金报)记者肖丽琼通讯员凃莉报道:一种知名的卫星、航拍测绘正版软件价值数万元,武汉某信息公司购买了7套正版软件,却在生产车间内的57台电脑上使用。该公司因侵权最终被判赔308万元。记者昨从武汉市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,此案获选该市第二届“十大精品案件”之一。 证据保全揭真相 适普公司是一家测绘测量软件公司,其提及的这种计算机软件名为“VirtuoZoNT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”(以下简称V软件),是一种卫星、航拍测绘软件,被广泛地应用于城市规划、军事测量、卫星遥感等众多应用领域。这是一套完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摄影测量系统,由适普公司与武汉大学遥感学院共同研制,市场售价每套6万-10万元。自 成立于1998年的某信息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空间数据采集、电子地图、测绘数据加工的软件公司。1998年9月和2000年11月,该公司共购买了7套V软件,均价每套6万元。自购买后,一直享受适普公司的售后升级和维护服务。 在这期间,适普公司发现某信息公司可能存在侵权行为。2007年2月,经适普公司申请,法院采取诉前证据保全措施。经现场勘查,法院工作人员在该公司操作间内发现共有57台计算机上安装了V软件,分别重复使用了7个相同的软件加密许可号。 法庭实验“还原”真相 庭审时,被告某空间信息公司提出,复制软件是用于数据备份,不是商业使用。他们还提出,V软件必须与合法授权网卡配合,才能正常使用;而该公司的计算机上虽安装了涉案软件,但由于没有原配网卡,根本不能正常使用。 为了验证这一点的真实性, 经审查,法院认为,某信息公司是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7套V软件的最终用户,但其超出许可范围大量复制、使用了V软件,构成侵权;依据该7套软件合同价款,法院最终确定按每套单价6.1万元计算,被告某信息公司因其侵权行为,致使适普公司的软件销售额减少了305万元;另外,适普公司为此案诉讼支出律师费3万元,属于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,法院予以支持。 一审宣判后,某空间信息公司不服,提起上诉。2009年1月,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 软件“套牌”实质就是盗版 主审此案的法官介绍,“适普案”中的侵权行为,是目前计算机软件行业中出现较普遍的一种形态。其侵权方式类似于机动车的“套牌车”,特征是用户购买少量的正版软件后,超越授权范围,采用技术手段绕开正版软件的加密措施,在多台计算机上安装使用,实质也是一种盗版行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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